房地产及相关建材行业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发布时间:2020-01-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通过着力规范重点行业,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和良好的税收秩序。在乌兰察布市税务局的总体统筹部署下,我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2019年房地产及相关建材行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乌税发〔201997号)文件,市局成立房地产及相关建材行业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税务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成员由各旗县市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业务骨干人员组成,负责落实市局统一部署的具体工作。

从今年6月份开始,由稽查部门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房地产及相关建材行业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评估和重点稽查相结合的检查模式,重点对主体属期为2016-2018年度的税款缴纳情况(不包括已清算的项目)进行检查,开发项目或土地2016年度以前存在少缴税款和欠税的、已完成销售但存在未开具发票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延伸追溯。

针对房地产及建材行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事前进行了动员培训会,培训内容主要是房地产及建材行业自查及重点检查提纲。各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评估检查组人员参加,各地在召开自查动员部署会时,对纳税人进行了自查培训。

各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辅导和支持辖区内企业自查,帮助企业进行全面、彻底自查。深入了解企业内部架构、经营模式、核算方式和财务数据,认真分析企业可能存在的涉税疑点。对自查企业,各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作和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和《涉黑涉恶摸排表》,告知自查内容、期限、联系人等,督促其在自查期限内开展自查工作。企业对自查发现的应缴未缴税款、滞纳金,制作自查报告并填写了《自查自行补税明细表》,各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予以确认,协助企业办理税款入库。

市局稽查局根据专项检查工作组拟定的重点检查企业名单,主要是不报送自查报告和拒不整改的;经评估存在较大涉税风险的;可能存在逃避追缴欠税以及涉黑涉恶线索的;涉税风险线索延伸到的建材企业,尤其是多条线索同一指向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最终重点稽查企业名单,由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抽组人员实施重点稽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涉税问题,按照“一案双查”的规定,及时向市局纪检组移交线索;对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按规定向市局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检查不到位,不按规定提供案件线索,或对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目前,我市房地产与建材行业专项检查工作经过工作部署阶段,自查评估阶段,重点稽查阶段,稽查查补入库税收收入5789.45万元。

通过此次房地产及建材行业专项检查,规范了我市房地产及建材行业税收秩序,强化税收管理,通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统计表,排查了房地产及建材行业的涉黑涉恶线索,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全面胜利打下坚实的基础。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起到了震慑作用。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