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事项指南

发布时间:2023-07-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申请条件】

1.缴费单位已办理税务登记和参保登记

2.经办机构已进行应征社保费核定征集,并已将征集信息传送至税务部门。

【办理渠道】

1.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2.办税服务厅

【注意事项】

1.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安装参照【网办手册】中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户手册

2.使用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时,若出现以下情形需缴费单位凭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的单位编号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关联登记:

使用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登录时,提示未查询到社保缴费登记信息,失败原因单位未关联登记

使用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时,办理社会保险费事宜时发现因未进行关联登记而无法提取核定数据

3.缴费单位依据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在申报期限内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4.一般情况下,每月的1日—20日为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费期,如遇到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征期会顺延,具体日期以税务机关发布的日期为准。

20237月申报缴费期限截止至当月20

20238月申报缴费期限截止至当月21

20239月申报缴费期限截止至当月20

202310月申报缴费期限截止至当月30

202311月申报缴费期限截止至当月20

202312月申报缴费期限截止至当月20

5.缴费单位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后,参保登记信息会同步至税务部门,如果税务登记信息与参保登记信息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一致,系统将自动关联,缴费单位无需办理关联登记。

【办理材料】

《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仅用于税务部门柜台办理关联业务)

【办理流程】

一、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1.缴费人登录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2.点击社保费申报选择要缴费的核定征集单并申报缴费

  3.选择三方协议缴费或银行端凭证缴费方式申报缴费

  4.缴费记录查询。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使用三方协议缴款方式的,通过费款缴纳下的申报记录查询;使用打印银行端凭证缴款方式的,通过费款缴纳下的缴款凭证打印记录查询

  5.缴费凭证开具。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通过证明打印模块下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开具功能打印完税证明;需要补打缴费凭证的通过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补开功能进行补打。

二、办税服务厅:

1.办税服务厅受理,如不予受理,告知原因

2.缴费单位申报缴费(可选择三方协议扣款、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POS机刷卡申报缴费等方式)

3.查询缴费记录,开具缴费凭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第一款

【网办手册】

1.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与缴纳操作视频

2.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户手册。

https://mp.weixin.qq.com/s/4dbq_G19qUmKWtBmH4iO3A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社会保险费)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申请条件】

缴费单位需要使用电子缴款系统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已完成关联登记并在商业银行开户。

缴费单位如果已经与税务机关签订三方协议,且缴纳税费使用同一个账户扣款,则无需重新签订三方协议。

【办理渠道】

1.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

2.办税服务厅

【注意事项】

1.在省外银行开户(收款国库所在地级市有该银行分支机构)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签订三方协议。

2.在省外银行开户(收款国库所在地级市没有该银行分支机构),需缴费人开户银行与收款国库签订《银行(信用社)联网申请表》后,才能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签订三方协议。

3.缴费单位缴费账户名称与缴费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签订三方协议。

【办理材料】

办税服务厅办理需提供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原件

3份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查验后退回

【办理流程】

一、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1.登录客户端

2.在客户端单位三方协议管理模块下点击新增,录入协议信息后点击验证自动获取反馈成功提示,验证通过后保存,三方协议签订成功。

二、办税服务厅:

1.缴费单位提出申请

2.办税服务厅受理,如不予受理,告知原因

3.制作打印委托扣款协议书,由缴费单位经办人到开户银行进行登记验证。

4.税务机关验证通过。

 

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申请条件】

已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的自然人在缴费期限内申报缴费。

【办理渠道】

1.内蒙古税务手机APP 

2.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

   3.微信城市服务

4.支付宝市民中心 

5.蒙速办 

6.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7.POS终端 

8.合作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等)柜台  

9.建设银行裕农通 

10.设立在乡镇(街道、社区)各征收网点 

11.办税服务厅

【注意事项】

1.自然人已办理参保登记,但申报缴费时提示没有查询到有效的参保登记信息同一社保经办机构同一险种有多个人员编号时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然人信息变更。

2.对办理特殊缴费业务(包括跨年补缴、临近退休缴费、缴纳个别月份、调整基数补缴、政府代缴等)的参保人,需先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定后,自行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缴费。

3.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征期一般为每年7-12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征期为每年7-次年6月(如有变更另行公

  城乡居民缴纳居民养老保险征期为每年1-12月,缴纳居民医疗保险征期为每年9-次年3月(如有变更另行公

4.缴费证明在缴费成功后即可开具;缴费凭证在缴费成功后等待2-3天才能开具缴费人可以通过线上渠道进行凭证打印

【办理材料】

1.自行通过网上渠道办理缴费业务,不需要提供资料。

2.通过办税大厅、建设银行柜台办理缴费业务,提供参保人员身份信息。

【办理流程】

线上渠道缴费:

1.申报缴费:线上渠道缴费详细操作流程及操作手册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s://mp.weixin.qq.com/s/hot-DLe2gU_oOtCPbYF99g

2.缴费记录查询:缴费人缴费成功后,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的缴费记录查询功能查询缴费记录。

3.开具社保缴费证明:缴费人缴费成功后,可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的开具社保缴费证功能开具社保缴费证明。详细操作流程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s://mp.weixin.qq.com/s/JpRkzNORSLVgrpzumCfnhQ

4.开具缴费凭证:缴费人缴费成功后,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的缴费凭证开具功能开具缴费凭证。

线下渠道缴费:

1.缴费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通过线下渠道申报缴费。    

2.缴费人申报缴费后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查询缴费记录、开具社保缴费证明和缴费凭证。

   

    单位(自然人)社会保险费退费

【办理事项

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自然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72小时内)。其中:税务部门1个工作日,人社/医保部门2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缴费单位或自然人多缴、误收费款,以及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符合退费条件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费。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

2.蒙速办 

3.乌海市政务服务网

【注意事项】

1.缴费单位或自然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确需办理退费的缴费单位或自然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费。需填写《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网上渠道),注明退费原因、退费金额及银行信息,按主管税务机关和人社(医保)经办机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缴费单位或自然人对退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人社(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办理材料】

1.单位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

网上

 

2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照片

网上

 

2.自然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

网上

 

2

社会保障卡照片

网上

 

 

【办理流程】

1.缴费单位或自然人通过办理渠道提出申请

2.办税服务大厅受理,如不予受理,告知原因

3.税务机关将受理的退费信息及相关资料传递给社(医保)经办机构

4.社(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批准退费的向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进行退付;不予批准的向申请人告知原因。

5.社保退费一件事一次办平台通过短信方式,将退费结果向缴费单位或个人进行反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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