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社保和非税科   字号:[大] [中] [小]  

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申请条件】

缴费单位已办理税务登记和参保登记。

【办理渠道】

1. 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2.办税服务厅

【注意事项】

1.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安装参照【网办手册】中“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户手册”。

2.使用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时,若出现以下情形需缴费单位凭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的单位编号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关联登记:

使用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登录时,提示“未查询到社保缴费登记信息,失败原因单位未关联登记”;

使用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时,办理社会保险费事宜时发现因未进行关联登记而无法提取核定数据。

3.缴费单位依据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在申报期限内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4.一般情况下,每月的1日—20日为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费期,如遇到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征期会顺延,具体日期以税务机关发布的日期为准。

20227月申报缴费期限截止至当月20日。

20228月申报缴费期限截止至当月22日。

20229月申报缴费期限截止至当月23日。

202210月申报缴费期限截止至当月31日。

202211月申报缴费期限截止至当月21日。

202212月申报缴费期限截止至当月20日。

5.缴费单位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后,参保登记信息会同步至税务部门,如果税务登记信息与参保登记信息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一致,系统将自动关联,缴费单位无需办理关联登记。

【办理材料】

《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

【办理流程】

一、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1.缴费人登录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2.点击“社保费申报”选择要缴费的核定征集单并申报缴费;

3.选择三方协议缴费或银行端凭证缴费方式申报缴费。

4.缴费记录查询。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使用三方协议缴款方式的,通过“费款缴纳”下的“申报记录”查询;使用打印银行端凭证缴款方式的,通过“费款缴纳”下的“缴款凭证打印记录”查询;

5.缴费凭证开具。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通过“证明打印”模块下“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开具”功能打印完税证明;需要补打缴费凭证的通过“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补开功能进行补打。

二、办税服务厅:

1.办税服务厅受理,如不予受理,告知原因;

2.缴费单位申报缴费(可选择三方协议扣款、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POS机刷卡申报缴费等方式);

3.查询缴费记录,开具缴费凭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第一款

【网办手册】

1.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与缴纳操作视频。

2.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户手册。

https://mp.weixin.qq.com/s/4dbq_G19qUmKWtBmH4iO3A

 

 

 

单位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申请条件】

缴费单位多缴、误收费款,以及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符合退费条件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费。

【办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

【注意事项】

1.缴费单位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确需办理退费的缴费单位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费。需填写《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注明退费原因、退费金额及银行信息,按主管税务机关和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缴费单位对退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

3

2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

 

【办理流程】

1.缴费单位提出申请;

2.办税服务大厅受理,如不予受理,告知原因;

3.税务机关将受理的退费信息及相关资料传递给社保(医保)经办机构;

4.税务机关将退费结果向缴费单位进行反馈。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社会保险费)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申请条件】

缴费单位需要使用电子缴款系统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已完成关联登记并在商业银行开户。

缴费单位如果已经与税务机关签订三方协议,且缴纳税费使用同一个账户扣款,则无需重新签订三方协议。

【办理渠道】

1.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2.办税服务厅【注意事项】

1.在省外银行开户(收款国库所在地级市有该银行分支机构)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签订三方协议。

2.在省外银行开户(收款国库所在地级市没有该银行分支机构),需缴费人开户银行与收款国库签订《银行(信用社)联网申请表》后,才能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签订三方协议。

3.缴费单位缴费账户名称与缴费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签订三方协议。

【办理材料】

办税服务厅办理需提供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原件

3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查验后退回

【办理流程】

一、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1.登录客户端;

2.在客户端“单位三方协议管理”模块下点击“新增”,录入协议信息后点击“验证”自动获取反馈成功提示,验证通过后“保存”,三方协议签订成功。

二、办税服务厅:

1.缴费单位提出申请;

2.办税服务厅受理,如不予受理,告知原因;

3.制作打印委托扣款协议书,由缴费单位经办人到开户银行进行登记验证。

4.税务机关验证通过。

 

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申请条件】

已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的自然人在缴费期限内申报缴费。

【办理渠道】

1.内蒙古税务手机APP    2.“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   3.微信城市服务    4.支付宝市民中心    5.蒙速办   6.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7.POS终端   8.合作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等)柜台   9.建设银行裕农通    10.设立在乡镇(街道、社区)各征收网点 11.办税服务厅

【注意事项】

1.自然人已办理参保登记,但申报缴费时提示“没有查询到有效的参保登记信息”或“同一社保经办机构同一险种有多个人员编号”时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然人信息变更。

2.对办理特殊缴费业务(包括跨年补缴、临近退休缴费、缴纳个别月份、调整基数补缴、政府代缴等)的参保人,需先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定后,自行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缴费。

3.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征期一般为每年7-12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征期为每年7-次年6月(如有变更另行公布);

城乡居民缴纳居民养老保险征期为每年1-12月,缴纳居民医疗保险征期为每年9-次年3月(如有变更另行公布)。

4.“缴费证明”在缴费成功后即可开具;缴费凭证在缴费成功后等待2-3天才能开具;缴费人可以通过“线上”渠道进行凭证打印

【办理材料】

《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

【办理流程】

“线上”渠道缴费:

1.申报缴费:“线上”渠道缴费详细操作流程及操作手册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s://mp.weixin.qq.com/s/hot-DLe2gU_oOtCPbYF99g

2.缴费记录查询:缴费人缴费成功后,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的“缴费记录查询”功能查询缴费记录。

3.开具社保缴费证明:缴费人缴费成功后,可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的“开具社保缴费证”功能开具社保缴费证明。详细操作流程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s://mp.weixin.qq.com/s/JpRkzNORSLVgrpzumCfnhQ

4.开具缴费凭证:缴费人缴费成功后,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的“缴费凭证开具”功能开具缴费凭证。

“线下”渠道缴费:

1.缴费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通过“线下”渠道申报缴费。    

2.缴费人申报缴费后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查询缴费记录、开具社保缴费证明和缴费凭证。

 

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自然人)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申请条件】

缴费人已入库的多缴误收费款,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费。

【办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

【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确需办理退费的缴费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费。需填写《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注明退费原因、退费金额及银行信息,并按主管税务机关和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缴费人对退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办理材料】

自然人办理退费需要提供缴费人身份信息资料和银行账户资料,具体材料要求以当地税务机关或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具体规定为准。

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申请条件】

  缴费单位已办理税务登记和参保登记。

  【办理渠道】

  1. 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2.办税服务厅

  【注意事项】

  1.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安装参照【网办手册】中“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户手册”。

  2.使用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时,若出现以下情形需缴费单位凭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的单位编号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关联登记:

  使用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登录时,提示“未查询到社保缴费登记信息,失败原因单位未关联登记”;

  使用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时,办理社会保险费事宜时发现因未进行关联登记而无法提取核定数据。

  3.缴费单位依据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在申报期限内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4.一般情况下,每月的1日—20日为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费期,如遇到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征期会顺延,具体日期以税务机关发布的日期为准。

  20227月申报缴费期限截止至当月20日。

  20228月申报缴费期限截止至当月22日。

  20229月申报缴费期限截止至当月23日。

  202210月申报缴费期限截止至当月31日。

  202211月申报缴费期限截止至当月21日。

  202212月申报缴费期限截止至当月20日。

  5.缴费单位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后,参保登记信息会同步至税务部门,如果税务登记信息与参保登记信息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一致,系统将自动关联,缴费单位无需办理关联登记。

  【办理材料】

  《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

  【办理流程】

  一、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1.缴费人登录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2.点击“社保费申报”选择要缴费的核定征集单并申报缴费;

  3.选择三方协议缴费或银行端凭证缴费方式申报缴费。

  4.缴费记录查询。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使用三方协议缴款方式的,通过“费款缴纳”下的“申报记录”查询;使用打印银行端凭证缴款方式的,通过“费款缴纳”下的“缴款凭证打印记录”查询;

  5.缴费凭证开具。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通过“证明打印”模块下“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开具”功能打印完税证明;需要补打缴费凭证的通过“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补开功能进行补打。

  二、办税服务厅:

  1.办税服务厅受理,如不予受理,告知原因;

  2.缴费单位申报缴费(可选择三方协议扣款、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POS机刷卡申报缴费等方式);

  3.查询缴费记录,开具缴费凭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第一款

  【网办手册】

  1.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与缴纳操作视频。

  2.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户手册。

  https://mp.weixin.qq.com/s/4dbq_G19qUmKWtBmH4iO3A

  

单位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申请条件】

  缴费单位多缴、误收费款,以及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符合退费条件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费。

  【办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

  【注意事项】

  1.缴费单位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确需办理退费的缴费单位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费。需填写《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注明退费原因、退费金额及银行信息,按主管税务机关和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缴费单位对退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

  3

  

  2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

   

  【办理流程】

  1.缴费单位提出申请;

  2.办税服务大厅受理,如不予受理,告知原因;

  3.税务机关将受理的退费信息及相关资料传递给社保(医保)经办机构;

  4.税务机关将退费结果向缴费单位进行反馈。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社会保险费)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申请条件】

  缴费单位需要使用电子缴款系统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已完成关联登记并在商业银行开户。

  缴费单位如果已经与税务机关签订三方协议,且缴纳税费使用同一个账户扣款,则无需重新签订三方协议。

  【办理渠道】

  1.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2.办税服务厅【注意事项】

  1.在省外银行开户(收款国库所在地级市有该银行分支机构)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签订三方协议。

  2.在省外银行开户(收款国库所在地级市没有该银行分支机构),需缴费人开户银行与收款国库签订《银行(信用社)联网申请表》后,才能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签订三方协议。

  3.缴费单位缴费账户名称与缴费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签订三方协议。

  【办理材料】

  办税服务厅办理需提供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原件

  3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查验后退回

  【办理流程】

  一、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1.登录客户端;

  2.在客户端“单位三方协议管理”模块下点击“新增”,录入协议信息后点击“验证”自动获取反馈成功提示,验证通过后“保存”,三方协议签订成功。

  二、办税服务厅:

  1.缴费单位提出申请;

  2.办税服务厅受理,如不予受理,告知原因;

  3.制作打印委托扣款协议书,由缴费单位经办人到开户银行进行登记验证。

  4.税务机关验证通过。

  

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申请条件】

  已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的自然人在缴费期限内申报缴费。

  【办理渠道】

  1.内蒙古税务手机APP    2.“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   3.微信城市服务    4.支付宝市民中心    5.蒙速办   6.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7.POS终端   8.合作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等)柜台   9.建设银行裕农通    10.设立在乡镇(街道、社区)各征收网点 11.办税服务厅

  【注意事项】

  1.自然人已办理参保登记,但申报缴费时提示“没有查询到有效的参保登记信息”或“同一社保经办机构同一险种有多个人员编号”时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然人信息变更。

  2.对办理特殊缴费业务(包括跨年补缴、临近退休缴费、缴纳个别月份、调整基数补缴、政府代缴等)的参保人,需先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定后,自行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缴费。

  3.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征期一般为每年7-12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征期为每年7-次年6月(如有变更另行公布);

  城乡居民缴纳居民养老保险征期为每年1-12月,缴纳居民医疗保险征期为每年9-次年3月(如有变更另行公布)。

  4.“缴费证明”在缴费成功后即可开具;缴费凭证在缴费成功后等待2-3天才能开具;缴费人可以通过“线上”渠道进行凭证打印

  【办理材料】

  《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

  【办理流程】

  “线上”渠道缴费:

  1.申报缴费:“线上”渠道缴费详细操作流程及操作手册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s://mp.weixin.qq.com/s/hot-DLe2gU_oOtCPbYF99g

  2.缴费记录查询:缴费人缴费成功后,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的“缴费记录查询”功能查询缴费记录。

  3.开具社保缴费证明:缴费人缴费成功后,可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的“开具社保缴费证”功能开具社保缴费证明。详细操作流程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s://mp.weixin.qq.com/s/JpRkzNORSLVgrpzumCfnhQ

  4.开具缴费凭证:缴费人缴费成功后,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的“缴费凭证开具”功能开具缴费凭证。

  “线下”渠道缴费:

  1.缴费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通过“线下”渠道申报缴费。    

  2.缴费人申报缴费后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查询缴费记录、开具社保缴费证明和缴费凭证。

   

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自然人)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申请条件】

  缴费人已入库的多缴误收费款,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费。

  【办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

  【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确需办理退费的缴费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费。需填写《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注明退费原因、退费金额及银行信息,并按主管税务机关和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缴费人对退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办理材料】

  自然人办理退费需要提供缴费人身份信息资料和银行账户资料,具体材料要求以当地税务机关或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具体规定为准。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

  3

  

  2

  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正面)

  3

   

  【办理流程】

  1.缴费人提出申请,填写《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并附相关资料;

  2.办税服务大厅受理,如不予受理,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税务机关将受理的退费信息及相关资料传递给社保(医保)部门;

  4.税务机关将退费结果向缴费人进行反馈。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