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内蒙古峰裕启建材有限公司)
内蒙古峰裕启建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50502MAD71R3A7Q):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通税稽处〔2024〕5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通税稽处〔2024〕5号)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