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内蒙古峰裕启建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2-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内蒙古峰裕启建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50502MAD71R3A7Q):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通税稽处〔2024〕5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通税稽处〔2024〕5号)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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