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2022年共对11户企业(其中: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推送抽查户数2户,本级抽查户数9户)开展随机抽查,对所抽取的重点稽查对象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纳税情况以企业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目前11户企业已自查完毕,现将自查结果公布如下:共计入库税款1025.77万元,滞纳金364.07万元。重点检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