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内司通【2021】103号)工作安排 ,经评选推荐和综合评定,通辽市宣传部与司法局同意推荐通辽市税务局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向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纪检组反映(信函以达到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9月17日
联系电话:0475-8833620
联系人:王鸿伟、王志刚
通讯地址:通辽市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通辽市税务局
邮政编码:028000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