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的公告(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近日通过“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对辖区内矿产资源1户和农产品批发企业5户重点稽查对象进行了随机抽取,我局对所抽取的重点稽查对象履行纳税情况以企业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检查所属期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