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五个部分。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通辽市税务局和库伦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通辽市税务局和库伦旗委、旗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立足新税务新起点,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夯实公开基础,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有力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 年,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据统计,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按照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5条,同时积极主动、免费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指南、涉税缴费事项示范文本和税费宣传资料。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受理制度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情况,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广度、深度和效率上依然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通辽市税务局和库伦旗委、旗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围绕全旗税收工作重点任务,全面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信息发布,做好解读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对应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发布重要信息时,做好深入解读的工作预案。公开后,密切跟踪舆情,做好公众关切信息的回应工作。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进一步加大税收执法权责清单、税收政策、行政执法、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双随机、一公开”以及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三是加强化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和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201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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