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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1-05-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左翼中旗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通辽市江岩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是科左中旗辖区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是建筑用“砌块”,70%以上原料都是粉煤灰,2020年该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费用,更好地利用资源,于7月份开始对产品工艺流程进行技术改进,自主研发新一代升级产品,同年12 月初企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14月我局税务人员深入企业调研时,一改传统课堂辅导模式,变“我讲你听”为“你问我答”,通过“一对一”的直接解疑释惑,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无缝对接至企业,让企业在2020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经企业财务人员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后,该企业2020 年度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为 88.34 万元,企业年度汇算清缴中可扣除研发费用154.6万元,直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23.19万元。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额兑现,进一步盘活企业资金流,无疑给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增添动力。

  江岩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赵冬雪表示:从75%100%,不断提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让我们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更有信心。2021年预计该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接近200万元,减免税额也将同比增加到30万元。(曹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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