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税务局:资源税背后的绿色征管理念

发布时间:2021-01-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开鲁县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我们企业作为本地矿山企业(砂矿),缴纳资源税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现在缴纳资源税,流程更便捷,全程更快速,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征管模式减轻了企业很多的负担。”开鲁县宏泰矽砂有限公司法人吴俊廷说。

  开鲁县宏泰矽砂有限公司以经营露天开采生产天然加工石英砂为主业,资源税法自202091日正式施行以来,该企业办税人员一直担心报表变动会增加申报难度,税务干部的及时辅导和申报内容的精简让她很快打消了顾虑。“我们秉承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理念,在资源税管理上巩固和拓展以往有效做法,凸出绿色征管理念,推行无纸化申报管理,让数据多跑网路,让办税更“省心”。”国家税务总局开鲁县税务局税务干部孟繁娇说。

  在纳税期限方面,取消资源税按1日、3日、5日、10日、15日申报纳税的规定,保留按月申报纳税的规定,增加按季申报纳税的规定。同时简并了纳税申报表,启用新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新申报表包括1张主表和1张附表,较原申报表减少了2张附表和24项数据项。主表反映了计税依据、应纳税额、应补(退)税额等主要数据项,附表反映了纳税人根据规定,具体计算计税依据和减免税税额的过程。进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在填写附表数据项后,系统自动将结果导入主表,计算应纳税额。这两项措施较大程度减轻纳税人的申报负担。

  加强部门协同和信息化支撑同样是资源税绿色征管理念的一部分。该局以此次资源税立法为契机,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减少征纳争议,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继续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纳税人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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