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区税务局:网上“纳税人学堂”开课了

发布时间:2021-01-0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科尔沁区税务局纳税股务股在服务营商环境过程中,推出非接触式涉税服务新举措,与税政部门联合开展网上“纳税人学堂”,通过内蒙古i税服务平台服务钉钉软件,向广大纳税人和本局税务人员采取视频直播培训的方式进行政策宣讲。

   近日,科尔沁区税务局税政二股的戴大东通过钉钉进行视频直播,再次启动“纳税人学堂”,面向扣缴单位、税务工作人员及自然人解读税收新政策《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公告)。直播中,以公告为切入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公告中两项重点内容进行详细告知和讲解。

   一是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二是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另外,直播还解读了公告出台的原因背景,强调了《公告》中优化预扣预缴方法的纳税人范围,并举例说明了优化后的预扣预缴具体方法,以及采用电子税务局和纸质申报两种途径申报的具体操作方法。

   此次直播培训内容具体实用,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同步开展学习,形式新颖,讲解生动易懂。参训人员认真听讲记录,会后积极交流提问,一致评价此次培训注重纳税实务操作,针对性、实用性强,贴合近期工作需求,既对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了全方位、多渠道、更清晰的认识,又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质量,并通过优化服务最大限度地让纳税人享受税收改革的红利,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为下一步个税征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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