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欠税公告(企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规定,现将截止2025年3月31日未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及其欠缴税款(不含罚款、滞纳金)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
2025年4月16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