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王旭男17户纳税人(名单见附件):

您存在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纳税申报或办理汇算申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款的待办涉税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因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向您公告送达,自公告送达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责令限期改正名单17人

    2.责令限期改正5人

    3.《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12人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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