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2019年第3季度欠税公告
公告〔2019〕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规定,现将截至2019年9月30日未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及其欠缴税款(不含罚款、滞纳金)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通辽市税务局2019年第三季度欠税公告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