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税务局召开2024年第7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24-06-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6月24日,通辽市税务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7次学习(扩大)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山东考察时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警示教育案例等内容。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拥军,党委委员、副局长金利明,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主要负责人,青年干部代表分别围绕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干部轮训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学习内容、本次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结合税务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

  李拥军强调,一是以“急不得”的心态,持之以恒抓好党纪学习。坚持通过原原本本读、新旧对照学等方式,学精学透新修订的《条例》。各党支部书记要结合“七一”节点,讲好纪律党课,持续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二是以“松不得”的心态,严以律己坚守法纪红线。结合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入思考案例背后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等深层次问题,做到以反面典型为镜,及时对照反思、校正偏差、防微杜渐,把“敬畏”二字根植于心,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三是以“慢不得”的心态,知行合一提升干事效能。树牢务求实效的作风,将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活力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干实绩,做到在思想上更加清醒、行动上更加坚定、作风上更加务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良好干部队伍风貌上,体现在具体工作成效中,让党纪学习有收获,半年收官有成果。

  市税务局党委班子成员、局内各单位及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部分青年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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