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路上的“税务蓝”
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通辽市税务系统相继开展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的宪法知识宣传、宪法专题讲座、“我是宪法朗读者”等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普法宣传一直在路上。近年来,通辽市各级税务部门深入推进税法普及宣传教育,不断创新宣传形式, 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实效,着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式的税收普法大格局。
驰而不息 久久为功
在市实验小学,有这样一个班级,他们连续4年开展了5次主题不同、形式各异的税收宣传活动,从税收常识课到参观税史博物馆,从童心向党学党史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孩子们也多了一个“小小税收宣传员”的身份,税法宣传成了他们成长的一部分。
“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市税务局秉承着这种理念,持续不断地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教育和引导更多的青少年懂法、知税,增强法律意识,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每一次税收宣传活动,都让孩子们成长许多,不仅学到了税收知识,更在孩子们心中种下了遵从税法的种子。”班主任高丽艳说道。
几年来,市税务部门以法治惠民为核心,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税收法治环境。今年1-11月,市税务局通过线下实体纳税人学堂、办税厅面对面辅导、涉税中介机构辅导等方式辅导纳税人12.53万户,通过云MAS短信平台精准推送税收政策18.58万户次,“智能外呼”7批次,让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各旗县税务部门也纷纷行动,通过税企恳谈会等方式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走访两会代表委员宣传税收政策,派出机动“巡讲小分队”到偏远牧区开展蒙汉双语辅导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到涉农企业进行个性化需求辅导,进乡村宣讲民法典和社保政策等等。
“这几年,税务部门依法治税的水平逐年提高,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 税收执法也越来越规范了。税务工作更多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既规避了涉税风险,也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市税务局法律顾问、内蒙古源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岩说道。
刚柔并济 执法有温度
“您系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及时纠正,因此依法对您不予处罚。”奈曼旗纳税人齐振莉经营一家农资经销店铺,由于个人疏忽错过了申报日期,当她来到当地办税服务厅,却得知了“首违不罚”的好消息,在导税人员的帮助下,几分钟就完成补申报,处罚也免了。
一次“首违不罚”,让纳税人知错能改,凸显了税收政策的人性化。市税务局将“精确执法”与“精细服务”深度融合,“精准监管”与“精诚共治”有效对接,根据相对人违法的具体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早提醒、早干预,对符合“首违不罚”的轻微违法事项,运用说服教育等柔性执法方式进行处理,对于其他违法行为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既严格规范了税务执法行为,又保证了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有效减轻群众办税缴费负担,为纳税人缴费人营造了公平的税费环境。
绿色发展之路 越走越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和实施细则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的施行,完善了我国绿色税收制度,调节了排污者污染治理行为,更传达了“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环保理念,凝聚了节水惜水爱水的广泛共识。如何将这些法规蕴含的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好,并传递给纳税人,积极发挥其正向激励机制作用,市税务部门一直在努力。
“环保税开征之前,企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污费每污染当量征收1.2元,‘费改税’后每污染当量按1.8元征收。”内蒙古吉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吉虹竹说道。环保税政策落地后,该公司投资近3000万元,对废气处理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排污浓度值降至规定标准的30%—50%。“公司自2019年转型升级以来,已享受减征环保税近40余万元,用于转型升级购进相关设备及其他改造费用抵减增值税2800余万元。减排就是降税,让企业发展更具有核心竞争力。”吉虹竹说。
“国家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后,企业不断采取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在生产经营规模维持不变的情况下,今年1至10月共缴纳水资源税331万元,较2020年同期减少了101万元,经济、社会效益都明显提高。”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白爽涛说。
超低排放改造、环保设施技术改造、节水及废水综合治理改造……一系列绿色法规的实施,不仅让企业走出一条绿色发展之路,更是让绿色成为生态环境永恒的底色。我市各级税务部门积极作为,主动宣传辅导,优化税收服务,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从“被动减排”走向“主动治污”。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