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中俄互市贸易区税务局关于实施局长接待日制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0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了加强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与联系,直接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畅通征纳双方的沟通渠道,掌握税收征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减税降费工作,及时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排忧解难,解疑答惑,更好地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构建和谐税收环境,我局决定于2022年1月17日起实施局长接待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

  局长接待日为每周四(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个周四),接待时间为14:30至17:30。

  二、接待对象

  主要接待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税务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接待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中俄互市贸易区税务局三楼小会议室。

  四、接待事项

  主要倾听各类意见和建议,接受各类咨询,受理各类举报、投诉等。

  (一) 对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及廉政情况的反映

  (二) 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 受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投诉

  (四) 倾听税务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五) 其他事宜

  五、接待回复

  接待人员要认真负责、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对能够当场答复和解决的问题,要当场进行解决和处理;对不能当场答复和解决的,应向来访人员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要责成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并承诺办理时限。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中俄互市贸易区税务局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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