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2024年第2批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我局通过“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对辖区内重点稽查对象进行了随机抽取,由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抽取对象纳税情况实施检查,现予公布。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3号)。
抽查项目:重点稽查对象检查
随机抽查主体: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稽查局
抽查方式: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定向随机抽取
抽查户数:3户
抽查检查所属期间:2021年度-2023年度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
检查内容:各类涉税事项
人员选派:随机选派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对象 |
抽查户数 |
执法检查人员选派方式 |
1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 |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稽查局 |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随机抽取待检查对象 |
市级重点稽查对象 |
3 |
随机选派 |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