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天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152103664072613)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16〕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扎兰屯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