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税务干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问题举报渠道

发布时间:2020-09-30  
来源: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一、税务干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问题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70-8578030

  举报邮箱:hlbeswjj@163.com

  来信举报通讯地址: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城区规划三路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纪检组

  邮政编码:021000

  二、受理举报的范围 

  (一)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主要有七个方面: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收受下属单位的礼品礼金;向上级单位(领导)或利害关系单位(个人)赠送礼品礼金;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借节假日或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其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行为。礼品礼金包括: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二)私车公养行为主要有八个方面: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使用公务加油卡用于购物或其他个人消费;单位为个人发放燃油补助;在公务用车费用中列支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单位报销私车维修费、保养费、装饰费、洗车费、路桥费、违章罚款等;个人侵占公务用车车辆备品;假借私车公用之名,报销相关费用;其他私车公养的情形。

  三、受理举报的办理 

  根据被检举、控告人的职务和举报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纪依法办理举报件。

  四、注意事项

  1.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告知(填写)联系方式。

  2.请如实反映(填写)举报内容,力求详尽,对税务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

  3.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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