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及《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拟组织召开呼伦贝尔市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5070074388285XT)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呼伦贝尔市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案调查人员:王殿国 张小宇 宝良
三、案由:当事人对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作出的拟处罚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四、听证时间: 2020年5月18日10点整
王、听证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北区七楼会议室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