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行社(医)保业务 “一厅联办”的通告
一、自2024年7月1日起,单位缴费人可在指定办理点(见附件1)办理社(医)保类相关业务。
二、办理业务范围及业务办理流程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一厅联办”各办理地点明细
2.“一厅联办”办理业务范围及业务办理流程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