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立足 “三个一”工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3-01-0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1月6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作为全市第七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申报单位,接受了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的验收。验收采取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喜林对呼市税务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果进行了汇报。 

      

  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立足“三个一”工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一是“一条线贯穿”,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创”的合力,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筑牢“创”的根基,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研讨活动;营造“创”的氛围,以“日常有氛围”“屏幕有声影”“墙上有字画”为目标,营造浓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二是“一竿子到底”,依托主责主业搭台子。突出党建引领,坚持党建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双推进双融合,以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办好惠民实事,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统筹组织收入和退税减税降费工作,坚持把民族工作与纳税服务工作相结合,为各族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三是“一把尺衡量”,努力提高首府税务创建水平。强化窗口宣传,以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各级办税服务厅作为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带头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实际行动在服务中营造互帮互助良好氛围,以服务“小窗口”推动民族“大团结”;丰富创建载体,以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融合推进机制为核心,把民族团结进步与党建、模范机关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融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各项工作相辅相成、共促共进。形成了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人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成果,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了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守护民族团结进步生命线的共同责任。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将以时不我待的干劲、静水流深的稳劲、久久为功的韧劲,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税收事业发展深度融合,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开遍税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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