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鄂尔多斯市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1150602670681204R):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局于2026年2月26日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因你公司虚假信息注册且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均无法联系,财务人员虽能联系但拒收税务文书,税务文书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鄂税一稽处〔2026〕9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税一稽罚〔2026〕5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文。否则,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迎宾路1号街坊
电话:0477-8188135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处理决定书》(鄂税一稽处〔2026〕9号)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税一稽罚〔2026〕5号)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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