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税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鄂尔多斯市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61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县级)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单位纳税人欠税公告信息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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