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我局通过“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对辖区内重点稽查对象进行随机抽取,现予公布。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3号)
抽查项目:2024年第二批重点稽查对象双随机抽查
随机抽查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稽查局
抽查方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定向随机抽取
抽查户数:17户
抽查检查所属期间:2021年度-2023年度
检查方式:自查及实地检查
检查内容:各类涉税事项
人员选派:实施检查的稽查部门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