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内蒙古宇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91150602MA0MX90R2M):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局于2026年5月7日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因你公司虚假信息注册且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留存电话虽可接通,但多次通知后当事人仍拒不前来领取,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邮件均被退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鄂税一稽强催〔2026〕11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文。否则,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迎宾路1号街坊
电话:0477-8188135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鄂税一稽强催〔2026〕11号)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5月25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