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申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当事人:鄂尔多斯市宏远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委托代理人。
申请理由:当事人对《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鄂税一稽罚告[2024]12号)的拟处罚决定提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申请。
案件调查人员:田军 李宇啸。
形式:公开听证。
听证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9时。
听证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二楼会议室。
友情提醒:关注税务执法理念和执法程序的社会各界朋友(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4年10月29日12时前到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206或215室申请报名,参加旁听。
联系电话:1577473696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