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多措并举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为妥善解决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问题,中办、国办出台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也先后下发文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根据上级安排,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多措并举积极跟进,全力以赴扎实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受到了广大退役军人和相关单位的好评。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认识有高度。广大退役士兵曾经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贡献,在党和政府的重视关怀下,总体上得到了妥善安置,受到社会的尊崇和优待。但是,一些退役士兵未能及时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或参保后因企业经营困难、下岗失业等原因缴费中断,享受养老、医疗保障待遇面临困难。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可以保证退役士兵享有的保障待遇与服役贡献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切实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又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推进有力度。鄂尔多斯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认真参与市政府牵头组织的相关事务商讨,严格执行相关联席会议纪要和职责分工;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一把手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市税务局及各基层税务局社保非税、纳税服务、信息中心等部门上下合力做好各项工作,力求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为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积极主动作为,政策落地有精度。全市各级税务部门积极加强与退役军人、人社、医保、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按照社保(医保)部门传递的核定信息征收退役士兵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及时维护好社保费征缴系统相关费目、费率、预算级次,根据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工作进展,合理调配征收窗口、人员等,适时采取增设窗口或专窗服务等办法,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制定集中缴费应急预案, 不断优化缴费服务,确保补缴工作在市平稳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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