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 2021年度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检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9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4户2021年市级随机抽查重点稽查对象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情况实施了检查,在查2户,结案2户,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查补入库税费3.36万元,滞纳金1.22万元,罚款1.66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1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