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变卖抵税财物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2005年5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公布)第二十条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将依法对赤峰盛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抵税财物进行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一)位于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新华小区建兴9号楼5018,不动产权证号:10155925,证载权利人:赤峰盛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用途:车库,建筑面积:28.62平方米,所在层数:1/6层,朝向:南。室内:水泥地面、铝合金门窗、墙面大白、通水电暖,变卖价31,138.40元。
(二)位于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新华小区建兴9号楼5017,不动产权证号:10155926,证载权利人:赤峰盛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用途:车库,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所在层数:1/6层,朝向:南。室内:水泥地面、铝合金门窗、墙面大白、通水电暖,变卖价28,408.00元。
(三)位于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新华小区建兴9号楼5016,不动产权证号:10155927,证载权利人:赤峰盛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用途:车库,建筑面积:20.08平方米,所在层数:1/6层,朝向:南。室内:水泥地面、铝合金门窗、墙面大白、通电暖,变卖价20,561.6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4月6日1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提出。
二、变卖时间
2026年4月7日10时。
二、其他说明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机关咨询。业务受理处地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松山区吉祥家园南门西侧办公楼)。咨询电话:0476-5898805,18547971999。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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