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内蒙古龙乡芊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派宋保春,徐利杰等2人,前往你处对你公司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取得发票等情况进行调查取证,请予支持,并依法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二O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调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的,被调查人有权拒绝为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有权拒绝协助税务机关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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