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内蒙古鹏龙广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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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赤税一稽税通〔2025〕8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
联系人:刘林叶
联系电话:0476-8230550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赤税一稽税通〔2025〕8 号)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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