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职工马志松、刘长远、姜春等5名职工检查证遗失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遗失税务检查证予以公告作废。人员及检查证号如下:
马志松(检查证号:内税征150402193022)
刘长远(检查证号:内税征150402193001)
邢 璇(检查证号:内税征150402193020)
郭建民(检查证号:内税征150402193022)
姜 春(检查证号:内税征15040219302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5年6月18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