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2020年度区局双随机第一批抽查对象随机抽查检查结果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通过“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推送的1户重点稽查对象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纳税情况实施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查补入库税费22.56万元,滞纳金3.26万元,罚款1.11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