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2019年度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检查结果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对1户2019年市级随机抽查重点稽查对象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情况实施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查补税费 25.55万元,滞纳金10.33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