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2019年度市级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自查结果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抽取的5户重点稽查对象开展自查。本次自查有问题企业2户,现将自查结果公布如下:共查补入库合计97.13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27.26万元,契税23.7万元,印花税15.73万元,城建税0.23万元,教育费附加0.04万元,地方教育附加0.03万元,水利建设基金0.01万元,滞纳金30.13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