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党政领导肯定赤峰税务部门运用大数据开展分析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赤峰市税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运行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积极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分析,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地方党政领导决策,受到赤峰市委政府领导的肯定。

  2月28日,赤峰市委书记孟宪东在赤峰市税务局编报的《税务信息党政专报》第3期“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2020年一季度税费收入影响分析”工作信息上作出批示:请王旺盛市长阅研。对于从税收角度暴露出来的复工复产和市场交易领域存在的问题,应予以进一步关注,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解决。 

  3月10日,赤峰市委书记孟宪东在赤峰市税务局编报的《税务信息党政专报》第4期“从增值税发票数据看赤峰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工作信息上作出批示:市税务局所做的相关分析很有意义。希望认真关注复工复产复市后企业对发票的需求,积极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助推生产生活秩序早日恢复。 

  3月6日,赤峰市副市长汪国森在赤峰市税务局编报的《税务信息党政专报》第5期“从增值税发票数据看赤峰市农资企业复工复销情况”工作信息上作出批示:此信息对推动我市农业备耕春耕生产很有参考价值,特别是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时期,请继续关注扶持农资企业复工复产。        赤峰市税务局在充分发挥数据优势支持发展、服务决策的同时,立足职能,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是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已出台的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政策,同时巩固和拓展前期国家实施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成效,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支持。利用融媒体远程进行宣传解读和操作辅导,既对外开展对纳税人缴费人的宣传辅导,让企业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也注重对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学得懂、答得准、会执行,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政策落实情况列为绩效考核、执法督察、巡察检查、纪检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政策执行、税收征管、网络运行、纳税服务等四项重点工作中暴露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全面推行涉税涉费事项网上办、自助办、便捷办,推行“预约办理”和“容缺受理”,积极拓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覆盖面,持续巩固成果、健全制度、完善系统,引导企业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实现居家申领、开具一体化。推广发票“线上申请+线下配送”服务,全市13个旗县(区)实现全覆盖发票邮寄。扩大纳入“银税互动”受惠企业范围,在纳税信用A级、B级基础上扩大至M级,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速出口退税审批,推进线上退(免)税,为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注入资金“活力”。202项税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或“非接触式”办理,网上申报率达98 %。

  三是立足职能服务发展大局。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分析工作组,组建税收分析团队和数据保障团队,充分发挥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优势,从税收角度分析经济运行动态,客观反映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为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掌握实际情况、作出决策部署、指导工作开展提供有力参考和依据。着重对对千户集团、国企、外贸出口企业、外资企业等进行分类分析,精准识别和分析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情况,梳理产业链、上下游需要解决的问题,助力实体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同时综合地方经济发展趋势、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建设和税费政策变动等因素,全力组织税费收入,精准防控税费流失风险,为抗击疫情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随着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精准落地,在减轻纳税人办税成本,缓解资金压力,有力有效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的效应逐步显现。截至3月10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政策方面,为受疫情影响的99户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快递等行业纳税人减免增值税331.13万元;为231户纳税人捐赠的现金和物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1987.5万元、3户纳税人新购置设备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316.25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575.93万元。依法延长申报纳税期限、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方面,共受理因疫情原因延期申报45户(次),涉及197条税(费)数据;办理延期缴纳税款10户(次),涉及税(费)1919.96万元。继续执行2018年以来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方面,增值税税率调整及配套措施减税3.99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7000万元,办理出口退税861万元,社会保险费降率减费1.05亿元,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和税率减税8251.6万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845.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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