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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一厅联办”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稳步推进“税务+人社+医保”社保缴费“一厅联办”服务,实现用人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变更、一次性补缴等高频业务“一件事一次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一厅联办”改革,实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实施内容 

  整合办税服务厅资源,设置联办窗口,兼顾业务衔接的同时实现专区专办功能。进一步规范流程设置,实施统一标识、统一叫号等,实现场所、人员和服务标准“三个统一”。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建立应急预警制度,针对办税服务厅社保费错缴漏缴等风险预判和人流量激增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方案,对突发事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一)申请对象。有意愿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联办事项。包括社保34项业务,医保28项业务,详细业务清单请见附件。 

  (三)办理方式。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现场申请。 



  附件1:巴彦淖尔市“一厅联办”社保、医保延伸办税点信息 

  附件2: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一厅联办”业务清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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