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税务局隆兴昌税务分局有序推进城乡居民社保费征收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五原县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今年的城乡居民社保费征收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及优化缴费人服务的目标,隆分局工作人员尽早动手,提前谋划,采取各种措施,力争在征收前期部门合作和社保费政策宣传方面做好功课。

  一、走访相关部门,取得领导支持。

  城乡居民社保费征收工作,历来得到了有关部门大力的支持配合。近日隆分局工作联系县税务局社保部门负责人,分别到隆兴昌镇、荣丰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向相关领导汇报了征收准备情况、政策变动情况,各部门的相关领导表示认同,并及时向分管部门安排布置工作,切实和税务部门开展工作互动。

  二 、请教县局主管,研究社保政策变动情况。

  (一)为了更好地开展今年的征收工作,准确掌握征收政策依据,才能为缴费人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为此,隆分局工作人员及时和县局社保部门负责人请教,对政策进行研读。

  (二)2020年居民养老保险费共12个档次,缴费基数分别为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3000、5000、7000元。在原缴费基础上取消了100、1500、2000元三个档次,增加了5000、7000元缴费档次。

  (三)2021年预缴居民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310元/人。

  三、发布征收公告,明确服务局点和特别注意事项。

  (一)自助缴费终端数据维护、器具配备均已到位,在镇办事处的村委会、各社区中心、城区税务各征收点,都配备云p0s机,历年有参保信息人员,通过自助终端缴费,操作简单、方便快捷。

  (二)特殊事项,如补缴以前年度中断养老保险、新参保养老保险、提标补缴养老保险等情况,手机微信版公告予以明确,缴费人需提供有关资料、证件,到指定部门办理。

  总之,每年的城乡居民社保费征收工作,即需税务部门广开思路,认真做好工作;也需相关配合单位大力支持,鼎力相助工作;更需广大缴费人理解,督促开展工作。

  隆兴昌分局工作人员,今后还将竭尽全力,为缴费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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