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2024年市级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检查结果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稽查局对通过“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随机选取的17户2024年市级重点稽查对象纳税情况组织了自查,入库税费15,343.18万元,滞纳金2,219.08万元。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