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巴彦淖尔市税务局财税大数据指挥中心搬迁改造项目综合评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巴彦淖尔市税务局财税大数据指挥中心搬迁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CSDSJGZ-05 )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综合评选活动,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况:巴彦淖尔市市财税指挥中心是由政府拨款于2019年投资建设,最初是按照指挥分析中心的思路进行设计建设,指挥中心建成后,充分发挥了大数据分析中心优势,建成了全自治区税务系统第一家市、县、乡(苏木镇)三级综合治税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累计组织入库税款27.3亿元,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极大贡献,并实现了和自治区税务局大数据平台对接并网,有利推动了巴彦淖尔市税务系统大数据管理工作走到了全区前列,圆满达到了建设预期的效果。但受场地和布局的限制,不能作为多功能会议室使用,原有网络设备也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求,为了充分利用原临河局办税厅场地和现有多功能显示屏,现拟将原临河局办税服务厅改造为巴彦淖尔市大数据展示报告厅,同时将原有屏幕设备等搬迁至一楼大厅,并设计配套的大数据展示厅、报告厅和研讨厅。 

  (二)采购资金预算:88.5万元,超过采购资金预算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本项目不分包。 

  (四)工程期3个月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综合评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二)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类型。 

  2、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综合评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自行在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获取。 

  四、综合评选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提交综合评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12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09时30分(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13楼1306会议室(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路交汇处)。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 

  联系人:李宝新 

  联系方式:04788214606     15048898802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银河路交汇处。 

 

    附件:巴彦淖尔市税务局财税大数据指挥中心搬迁改造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 

  2022129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