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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温馨提醒

发布时间:2022-04-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尊敬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您好!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涉税专业服务行业是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发挥其专业和人才优势,在深化税收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规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业务信息,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对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信用记录,并按月对外发布相关涉税专业服务信息温馨提醒您关注以下事项: 

  、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采集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应通过电子税务局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包括《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和《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采集的,可在非征期内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应通过电子税务局采集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每年3月31日前,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项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采集路径(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通过左上角“套餐业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套餐”-“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信用积分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对未采集、逾期采集采集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税务机关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涉税专业服务信用扣分、降低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请高度重视。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一个评价周期重新积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包括:上一评价年度信用情况、委托人纳税信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评价、实名办税、业务规模、服务质量、业务信息质量、行业自律、人员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 

  税务机关根据信用积分和信用等级标准对管辖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价。每年4月30日前完成上一个评价周期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自产生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按照从高到低顺序分为五级,分别是 TSC5级、 TSC4级、TSC3级、 TSC2级和 TSC1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满分为500分,TSC5级为信用积分400分以上的; TSC4级为信用积分300分以上不满400分的; TSC3 级为信用积分200分以上不满300分的; TSC2级为信用积分100分以上不满200分的;TSC1级为信用积分不满100分的。 

  )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积分 

  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执业记录、不良记录、纳税记录等。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0号)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1.对达到TSC5级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税务机关采取下列激励措施: 

  (1)开通纳税服务绿色通道,对其所代理的纳税人发票可以按照更高的纳税信用级别管理; 

  (2)依托信息化平台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批量纳税申报、信息报送等业务提供便利化服务; 

  (3)在税务机关购买涉税专业服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对达到TSC4级、TSC3级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税务机关实施正常管理,适时进行税收政策辅导,并视信用积分变化,选择性地提供激励措施。 

  3.对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为TSC2级、TSC1级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税务机关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分类管理,对其代理的纳税人税务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2)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3)向其委托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推送风险提示; 

  (4)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必须由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 

  4.对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税务机关采取以下措施: 

  (1)予以公告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 

  (2)向其委托方纳税人、委托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风险提示; 

  (3)不予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 

  、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 

  税务机关每月对外公告“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信息,并动态更新。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均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相关信息: 

  (一)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12366纳税服务平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查询 

  (二)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官网(http://neimenggu.chinatax.gov.cn)→信息公开→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 

  (三)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公众服务→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 

  (四)个人所得税APP→我要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查询; 

  (五)办税服务厅公告。 

  税务机关将涉税专业服务行为与信用评价紧密关联,依据实名办税、业务信息质量、服务质量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进行客观评价,每月公告的“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按照信用积分由高到低降序排列,便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了解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为纳税人自主选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重视自身信用,依法诚信执业,有利于纳入税务机关监管且信用评价高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 

                               2022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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