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法治税务建设和市委法制建设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突出减税降费主题,聚焦组织收入主业,把牢执法监管主线,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坚持税收法治化与税收现代化协同推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决策、规范运行、严密监督、认真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工作。现就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019年,在自治区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聚焦税收工作主题主业主线持续发力,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减税降费、组织收入、税制改革、干部融合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系统全年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41.48亿元,较去年133.32亿元,增收8.25亿元,增长6.1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4.06亿元,较去年94.99亿元,减收0.93亿元,下降0.98%;新增减税降费16亿元,占税收收入的17.01%;剔除新增减税降费,可比口径增长15.87%。社会保险费完成40.76亿元,较去年34.52亿元,增收6.24亿元,增长18.08%。非税收入完成3.49亿元,较去年3.16亿元,增收0.33亿元,增长10.54%。其他收入完成3.18亿元,较去年0.67亿元,增收2.51亿元,增长374.63%。此外,出口退税4.64亿元,较去年3.04亿元,增加1.60亿元,增长52.63%。按照巴彦淖尔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口径统计,税收累计完成42.55亿元,较去年42.54亿元,增收0.01亿元,增长0.02%;税费累计完成44.3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6亿元的79.93%;剔除新增减税降费政策减收7.20亿元的影响,可比口径增长16.94%。一年来,全市税务系统以全力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为己任,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认真研究税收政策,指导推动各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积极参与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助力全市涉外企业“走出去”,有力推动了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
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按照国家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好深化增值税改革、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有力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2019年新增减税降费16亿元,占税收收入的17.01%。
深化“放管服”改革,2019年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第二个年头,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严格落实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政策,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网上办理、自助办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等系列便利化措施的落地和实施,解决了办税难点,疏通了办税堵点。目前“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功能已在电子税务局上实现,并且自2019年9月15日起,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一般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从2019年1月1日至今市局共办理注销14066户,其中一般注销3264户,优化注销10754户,容缺承诺注销48户。全市税务系统2019年4月顺利完成并库工作,累计对金三系统17万余条数据进行修正。通过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中心、科技局、审计局等8家成员单位提供的近3年的1.5万条数据进行梳理,并与金三系统的入库或申报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并核查疑点纳税人626户,确认疑点税款1.2亿元,命中率和准确率均达到了85%以上。截至目前,共入库税款及滞纳金1.1亿元。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实施综合治税全覆盖,强化税收风险管理,通过采集、分析、利用涉税信息,以数据信息比对为核心,人工处理与计算机处理相结合,在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对于没有法定依据、没有法定权限的,一律不得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避免立法部门利益化,防止增加行政相对人的义务、侵害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从源头上防范执法风险的产生。加强合法性审查,对于未经法规部门合法性审查的文件,领导一律不予签批,办公室一律不予核发。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的要求,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对各旗县区税务局备案审查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按年度予以通报。及时清理与上位法相抵触文件,针对部分与上位法相抵触、有效期限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发文流程,加强合法性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互审,提出合理化建议5条;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涉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提出清理建议1条。经过清理和统计,目前全市系统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7件,2019年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明确议事决策范围,明确议事决策的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求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前,必须经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明确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明确议事决策的形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领导集体决定制度,凡属重大决策事项范围的,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提交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2019年,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共受理4件,审结4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开三项制度工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是国务院在全国行政执法单位推行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旨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2019年,我局按照上级部署,制定了《巴彦淖尔市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及时召开推行“三项制度”动员部署会议,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确保三项制度工作有序推进。
行政执法公示方面,统一公示标准、明确公示内容,拓展公示渠道,推进行政执法透明化和公开化。结合机构改革和征管改革的实际,梳理各单位工作职责,明确税务系统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与地方司法部门积极配合,协调办理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共有1379名执法人员,相关信息已经全部录入法制政府一体化平台,为下一步全市税收执法人员管理提供了数据化基础。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引》,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确定了法制审核岗位,明确了法制审核标准,为法制审核工作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行政执法过程记录方面,利用金税三期开展执法过程的电子化记录,完善执法档案等纸质记录材料。目前全系统共配备了12台执法记录仪,大部分稽查部门,下一步要加强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为执法过程全记录提供有力保障。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认真落实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执法资格和权限。及时公布《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向巴彦淖尔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报备及网上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对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权力的保留、精简、下放、取消等工作,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行政执法的依据和行政执法的标准,细化了内部各部门间的权力、职责,做到过程清楚、责任明确,减少了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共有1379名执法人员,相关信息已经全部录入法制政府一体化平台。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目录进行相应调整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纳税人监督,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为纳税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2019年以来,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157号)文件下发,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逐渐步入正轨。我市各级税务机关按照总局通过内控监督平台推送的日常过错数据对岗位执法人员的日常执法行为开展责任追究,对各级税务机关及外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开展对应的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对各级税务机关基础执法、特殊执法等行为实施了有效的监督。2019年我市对日常执法过错行为、减税降费工作和督察检查工作中查出问题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共追究11人次。
2019年按照总局和区局相关要求,我局着手开展对机构合并后基层税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地对旗县税务机关负责人任职期间各项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了监督工作在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关键作用。本年我局按照总局和区局相关要求,又对税务人员经商办企业的数据进行了详细地核实和监督,发现存在部分人员参股入股或者担任企业单位相关职务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国税地税征管改革工作结束后,原国税地税财务方面均纳入统一财务管理软件进行监督,督察内审部门目前正在运行的内控监督平台与系统财务管理软件后台留有接口,本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税务局通过内控监督平台陆续推送了若干批次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漏洞,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照检查整改,体现了督察内审部门和信息化督审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起到的积极作用。
减税降费工作是本年度税收工作的主题,督察内审部门承接减税降费督察督办工作。本年度针对群众对减税降费工作的了解程度,纳税人的获得感,减税降费工作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的诸多问题等同纳税人进行了多次座谈,开展了多次调研走访等工作。就第三方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等问题在办税服务厅等公共场所设置举报信箱,对涉及的第三方机构或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税务人员进行监督举报。
2019年按照自治区税务局要求的重点内容,我局对两个旗县征管局开展了以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层级税收执法督察,开展了以内部财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财务审计,开展了以三公经费、会议费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为主的专项审计,同时开展了以减税降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个税改革、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和征收情况为为主的专项执法督察。通过以上各项工作,强化了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对被督察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依法用权情况开展了有效的监督。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继续深化纳税人权益保护。一是查找纳税服务工作痛点和堵点,多角度了解纳税人关切的热点、重点,对纳税人的诉求及时反馈。二是开展纳税人满意度整改,对我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三是规范投诉管理,提高12366座席答复准确性、规范性。2019年舆情一例已查清情况,并积极与该纳税人取得联系,协商进行删帖处理。此项业务的发生由于纳税人对相关文件理解出现偏差,税务机关已经积极联系并进行退税处理,并不存在执行不力等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四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行政复议申请手续,不断完善税收争议防范和化解机制,明确争议受理工作职责,积极引导涉税争议进入行政复议渠道,最大限度地化解征纳矛盾,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及时调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机构组织成员和机构职能,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的学习培训,积极发挥公职律师和外部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规范处理各类涉税争议,畅通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渠道。2019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实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五公开。为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公开的内容。不仅对外公开办税指南、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纳税人权利和义务以及纳税服务规范等办税事项,还向社会公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大额欠税处置、税务行政处罚、重大基本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公开形式和程序。对于办税指南、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纳税人权利和义务以及纳税服务规范等外部公开事项,利用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内外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及电子显示屏以及其他各种媒体及时对外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扩展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及时发布2019年全市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持续扩大宣传声势和影响力。对于本单位重大决策、政府采购、人事任免以及财务收支、评先评优等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定期公开公示。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创新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在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巴彦淖尔市税务系统以“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开展了多种形式,富有成效的税收宣传活动。我局组织开展“税收优惠助推企业发展”专题活动,围绕税收优惠政策和各项税制改革的落实情况,通过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接受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专访的形式,展现全市税务部门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助力企业发展的工作成效。开展了“民营企业共话税收”专题宣传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在线直播访谈、组织《税企共话减税降费落实处》等节目,与企业进行沟通,共话税收。
组织开展其他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普法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普法教育活动,加强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六进”、纳税人学堂等活动,积极做好法治宣传,送税法上门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出台优化纳税服务资源实施方案,着力打造办税服务亮点。合理调整全市办税厅窗口和人员配置,成立咨询辅导团队,强化现场辅导和审核。通过开展各种普法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全市税务开展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也得到广泛认可。各旗县区税务局在开展各项普法教育活动中,将普法宣传与提升税干法治素质、优化纳税服务有机结合,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税务”平台,打造减税降费“微课堂”和“税企QQ群”等普法宣传平台,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税收政策宣传,提升宣传辅导效果。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已宣传辅导户数累计15.77万户,开办实体纳税人学堂133场次、2.2万户次,座谈会72人次,大厅面对面辅导3.37万次,上门一对一辅导3814次,电话辅导1.37万次,推送信息、微信、邮件6.91万次,发放宣传资料1.54万份。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我局把加强对税务人员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素质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改进法制学习、培训模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执法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按季度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局领导带头学法、讲法,起到了共同学习、共同交流、共同提高的作用。今年,我局完成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充分利用内部局域网络资源,积极探索网络学习和教育的新途径,重点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文书使用等,引导广大干部学法守法,提高其指导、协调、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家学者辅导讲座与税收实务操作相结合,坚持创新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强化学习效果,提高整体法律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在2019年12月31日,市税务局举办青年干部“守初心、比学习、做表率”知识竞赛活动,全市税务系统12支代表队36名选手参加了此次比赛,在此次竞赛中磴口县税务局代表队荣获一等奖的好成绩。本次比赛充分展现了全市税务系统广大青年干部积极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使“守初心、比学习、做表率”成为广大青年干部的工作信条,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在各自岗位上踏实工作、勤勉奉献。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对依法治税工作领导。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文件,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思维方式,牢固树立法治税务理念。按照《巴彦淖尔市国家税务局“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巴彦淖尔国税系统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规定,明确了全市税务系统2019年度依法治税、普法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以及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为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加快税收现代化进程,努力实现法治税务建设目标指明了方向。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和绩效管理考核相互结合,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细化综合绩效考核中依法行政和法治税务基地、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方面的考核指标,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体系,形成了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依法行政考核体系不断完善。
二、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非凡、使命重大。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落实好总局党委、区局党委及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坚持带好队、收好税、服好务,全力以赴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巴彦淖尔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税。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任务,在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务稽查、行政审批等各个领域,探索运用信息化、数据化等现代化手段,进一步提升现代化的税收征管能力。落实好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和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不断夯实法治工作基础,提高法治水平。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办法与“黑名单”制度。抓好法治税务基地建设和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创新亮点、作出特点,形成示范先行、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的法治政府工作新局面。
(二)稳步推进税制改革。面对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的“减税降费”这一大主题,我局以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作为主要目标,贯彻执行总局的“坚决落实、不打折扣;加强宣传、强化辅导;优化服务、简化程序;跟踪问效、完善政策”方针,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减免税后续管理工作,定期对纳税人减免税申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合理安排、统筹调度资源和力量,确保所有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一方面,统筹制定减税降费工作系列规则,明确各税种的职责分工和管理运行机制;建立指导协调、信息沟通、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另一方面,建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汇报沟通联络机制和每日一报制度,主动领导汇报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积极争取指导,认真改进工作。同时,细化职责分工,确保职责、任务到人,推动全局担起减税降费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政策。
(三)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落实税务行政审批成果,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规范税务行政审批行为,继续推进网上审批。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程序、表证单书应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统一行政许可行为。继续强化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跟踪评估已经取消或者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管理措施的执行效果,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融入各项税收征管工作之中。
(四)继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根据最新“放管服”政策要求,全面梳理现有业务,最大限度提供办税便利,真正做到“放得开、管得住、服务好”。进一步简化纳税人办事流程;持续推进网上办税、同城通办,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精简纳税人办税填报的资料。依法依规制作行政许可文书清单或目录,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文书,加盖税务机关公章;在日后行政许可过程中按照清单逐一核对,加强与办税服务厅的沟通联系,完善档案资料的内部流转。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优化,提升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大力推动大数据的应用,实现数据共通共享共用。充分发挥涉税中介在帮助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协助税务机关正确执法、和谐税收征纳关系中的积极作用。
(五)健全执法“大监督”格局。找准问题和短板,认真分析原因,及时予以解决,提高督察工作效率;狠抓整改落实,从主客观两方面,深入剖析和查找深层次原因,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强化结果运用。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共享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手段互补、力量互动。注重日常税收执法行为的预警监控和考核管理,坚持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税收检查进户执法审批。
(六)重点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对照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到位、任务到人,逐一落实。要加强督导,适时开展“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七)积极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核;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施行时间规定;加大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严格落实定期清理制度。
(八)加强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认真落实重大案件审理办法,加强对重大案件审理工作的分析、统计工作,放大重大案件审理的示范效应。继续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完善说理性文书的运用,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九)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进一步健全会前学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等制度;加强税务干部积极学法。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讲座、依法行政优秀案例征集等方式,激发税务干部的学习热情,在全系统形成主动学法、积极用法、严格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税能力;倡导全社会遵从税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税收宣传月”等活动,扩大税收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通过税收普法教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税的良好风尚。
(十)努力打造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加强法律专业人才配备,促进人才归位,进一步加大法律人才的招录力度;建立健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强化机制保障,助推依法治税和法治税务建设;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鼓励基层单位聘请熟悉税收法律政策,业务水平高的专家和律师,力争做到每个单位都配备一名或以上的法律顾问,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法规干部队伍有机结合,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