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税务局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助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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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内蒙古自治区召开的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助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扶残助残,既是中华民族广为传承的优良传统,也是举国上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在自治区税务局和包头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税费征管职责,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把党和国家关于帮扶弱势群体、鼓励残疾人就业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到广大残疾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赋予税务部门的征收职责,包头市税务局在开展税收工作的同时,坚持税费并重的原则,与残联、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畅通工作联系渠道,提升信息共享程度,优化征缴服务措施,保障了残保金征收工作的顺畅有序开展,实现了残保金收入水平的逐年提升。近年来,残保金收入年均增长近70%,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包头市税务局将再接再厉,与残联等相关部门紧密携手,切实履行好残保金征收职责,全力以赴抓好残保金征收工作,积极推进残疾人安置就业。同时,以更大力度、更多途径投身到助残事业中,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与了解,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目标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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