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守信激励案例
一、奖惩依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二、奖惩实施主体: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三、被奖惩主体:包头盈德气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0555471201H)
四、奖惩措施:
(一)该单位凭借连续九年获评A级纳税信用等级的优异成绩,荣获包头市税务局诚信纳税人表彰并被授予荣誉证书。作为包头市诚信纳税人代表,在表彰大会上做交流发言。
(二)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三)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四)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五)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六)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七)留抵退税、即征即退、出口退税、办理注销等业务中,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或便利化服务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2025年6月4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