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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守信激励案例

发布时间:2025-06-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字号:[大] [中] [小]  

  一、办事依据:《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 

  二、办理事项:税费事项办理 

  三、执行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四、奖励对象:包头盈德气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91150200555471201H 

  五、奖惩措施:  

  (一)该单位凭借连续十年获评A级纳税信用等级的优异成绩,荣获包头市税务局诚信纳税人表彰并被授予荣誉证书、牌匾。作为包头市诚信纳税人代表,在全市表彰大会上做交流发言。(二)主动向社会公布A级名单。(三)下一年度起评分提高1分,连续评为A级的可累积提高,起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四)可以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即时办理;其他普通发票按需领用;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需开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五)连续3年评为A级的,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辅导办理税费事项。(六)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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