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关于停办邮政单位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规范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税务系统持续优化完善线上线下代开发票业务功能,保障了纳税人正常代开发票需求。现结合包头市税务发展现状,将停办部分旗县区邮政单位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11月28日起,固阳县税务局、土右旗税务局、白云鄂博矿区税务局、达茂旗税务局、石拐区税务局委托的邮政分公司及所属全部网点停止办理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
二、如果您需要办理上述业务,请通过网页登陆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内蒙税务”,或前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
税费协同工作服务专线电话: 0472-5168303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28日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