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四项举措”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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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日,在全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党委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部署要求,提出“四项举措”,扎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 

  一是“主动改”,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税费征管问题协同处理机制。发挥税费征管问题协同机制作用,打牢征管基础,及时发现并解决办税缴费堵点、痛点和难点,切实提升办税缴费质效,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二是“马上改”,按时完成各级巡视巡察所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总局、区局督查督导及风险核查发现问题整改,自治区专项巡视整改、包头市巡察督办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在确保各类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思考工作各流程,通过问题整改提升工作水平。 

  三是“持续改”,优化流程,出台措施,确保税收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围绕不动产产权办理一体化、纳税成本高、窗口单位服务态度、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企业注销及退税、与外部门协作等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不断简化程序、优化执法、提升服务,及时将探索积累的成熟经验制度化,把全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的税收工作。 

  四是“创新改”在一网通办涉税事宜的基础上,全新推出“不间断办税服务”。全市税务系统要确保各类涉税事宜能在网上办理的都“一网通办”,不能网上办理的项目要全面推行办税厅“不间断办税服务”,确保涉税事宜在非工作日也可以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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