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税务局推行电话服务日常用语规范打造纳税服务升级版

发布时间:2021-01-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水平,推进税费征管问题协同机制“1+1+N”运行模式,在全市各旗县区税务局开通55部尾号12366服务电话的基础上,包头市税务局秉持“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的思路,进一步将工作做精做细做实,及时行文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电话服务日常用语规范(试行)》,切实加强文明服务礼仪,规范文明服务用语,杜绝服务忌语,努力实现电话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电话服务日常用语规范》明确了税务工作人员受理纳税人、缴费人电话时,应以“相互尊重、热情周到、真诚服务、有礼有节”为原则,做到语音标准、表达清楚、准确肯定、表述严谨、有理有据。具体规定了电话服务中常用的称呼用语4条、服务通用标准用语7条、服务忌语7条,并设定了19种特定情境下的基本用语原则、应答处理方式和参考用语,为税务工作人员电话服务提供了全面统一的工作规范和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切实提高了处理问题的水平和能力;同时更有利于税务工作人员及时、直接、精准回答纳税人、缴费人的诉求,增进税企关系和谐,更好地发挥协同机制的积极作用,实现将办税过程中绝大部分基础性问题解决在本地的目标,切实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办税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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