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我局结合本局实际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督管平台—内蒙古)”对辖区内花岗岩加工企业与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阿拉善左旗公安局联合进行了随机抽取,现予公布。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依据:依据《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辖区内花岗岩加工企业对象随机抽选。
随机抽查主体: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稽查局、阿拉善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阿拉善左旗公安局
随机抽查对象:列入本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的花岗岩加工企业抽查户数:1户
抽查检查所属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抽查方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督管平台—内蒙古)”采取定向随机抽取方式。
抽查结果:通过部门联合定向随机抽取,已抽取1户花岗岩加工企业。
人员选派:通过随机选派方式分派检查人员。
检查方式: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立案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8月29日